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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三院学习贯彻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

2021年1月15日,国务院公布了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我国医疗保险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法规,该条例明确规范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。

为贯彻该条例在医院工作实践中落地执行,常州三院以宣传贯彻《条例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,在全院范围开展集中宣教活动,通过印发条例全文、组织全员书面考核、整理转发国家、省、市各级培训资料到临床一线科室,在医疗、护理“三基本”题库中新增医疗保险政策内容、用以强化工作人员学习效果,加强行业自律,自觉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。与此同时,医疗保险办还通过门诊电子屏滚动播放、发放宣传手册、张贴宣教海报、在院周会和晨会传达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深入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,提高医护人员法治意识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树立“ 红线”意识,秉持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理念,营造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。